【财华社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持有的安乐工程(01977-HK),于7月12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对于有媒体报道提及郑若骅被当作在安乐工程中持有的权益,安乐工程表示,按照《证券及期货条例》,仅就上市证券的披露而言,任何人士的配偶如在香港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则该名人士亦被当作持有该权益。依据上述规定,一份就郑若骅被当作持有权益的权益披露表格,已于7月22日提交。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透过信托基金持有安乐工程63.48%股份,以昨日收市价计,有关股份市值约11.1亿元,公司个多星期前在港交所主板挂牌。
安乐工程发出声明,本周一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提交一份关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在公司权益的权益披露表格,郑若骅被当作持有有关权益。
声明提到,尽管已提交当作持有权益的表格,郑若骅在公司任何股份中并无直接或间接拥有权或实益或财务权益,郑若骅概无任何股息权、表决权或处置权。
郑若骅新闻秘书回应,律政司司长作为主要官员及行政会议成员,每年均会就个人利益作出申报,包括每间公司的实益股份,郑若骅在安乐工程并没有实益股份,换言之,亦没有实际利益,因此不需要作出申报。
本身是会计师的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常务副会长卢华基表示,夫妇被视为一致行动人士,一般而言未必需要披露配偶姓名,但认为公司处理不少政府工程,加上郑若骅作为公众人士,应主动作出更多披露,以提升公司管治水平,减低股东及公众疑虑。
卢华基说,若披露不足够,市场担忧存在关连交易、竞争性业务问题,甚至有潜在利益冲突。他强调,港交所有严格及清晰披露要求,一旦违反上市规则,交易所亦会调查及有执法部门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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