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表示,從立足主業、防范風險的角度看,金融控股公司是專門從事金融機構股權投資和管理的企業,不得從事非金融業務,以嚴格隔離金融板塊與實業板塊,有效防止風險交叉傳染。在嚴格隔離風險的前提下,對於企業集團設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允許其投資經金融管理部門認定與金融業務相關的機構,但投資總額賬面價值原則上不得超過金融控股公司淨資產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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