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9日讯,财政部等5部门近日出台奖补政策支持开展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每个试点城市分别奖励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支持试点城市落实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同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防范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切实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试点期限暂定3年,预计每年可支持60个试点城市,有望发挥较强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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