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阳光100中国(02608-HK)公布,于2019年8月2日,卖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首佳控股与买方深圳诚进控股集团及目标公司东莞清园孵化器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及贷款,总代价为5.13亿元(人民币,下同),须以现金支付,其中包括权益代价约1.17亿元;贷款代价约3.48亿元;及债务代价约4864.80万元。
权益代价为购买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代价。贷款代价包括目标公司分别欠付阳光壹佰集团及北京信托的贷款约2.82亿元及约5960万元以及溢价约590.40万元。债务代价包括目标公司欠付第三方的债务约3839.05万元及目标公司应付北京信托的利息约102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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