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丰盛控股(00607-HK)公布,于2019年8月30日,该公司与买方订立担保契据,据此,该公司同意向买方担保卖方妥善及准时履行及遵守卖方于买卖协议项下之义务,最高责任最多为169,821,710新加坡元。
董事会亦公布,该公司与控股公司订立授权书,据此,控股公司授权该公司就授权事宜委任一名人士代表控股公司,及该公司同意聘请专业人士并承担由此产生之所有费用;及对于控股公司就授权事宜须支付之任何款项,为控股公司提供资金,最高总额最多为100万新加坡元。
于8月30日,普通合伙人作为卖方之普通合伙人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按买卖协议之条款并在其条件之规限下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BVI SPV(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其全部股份由卖方持有)之全部已发行及缴足股份。BVI SPV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间接拥有物业公司(Plaza Ventures Pte. Ltd),而该公司拥有该物业(一个位于新加坡名为PLUS之商业及办公室开发项目)。
买方主要于亚洲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及管理业务。
于2017年3月3日,该公司当时之全资附属公司控股公司与先前股东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控股公司同意收购而先前股东同意出售物业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于2017年7月26日,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作为卖方之普通合伙人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据此,该公司同意出售而卖方同意购买BVI SPV(其直接持有控股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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