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同得仕(集团)(00518-HK)就可能出售深圳工厦作进一步公布,该公司并无就可能出售事项与潜在买方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因此,谅解备忘录终止,排他期于2019年9月9日届满。尽管排他期届满,但该公司与潜在买方之间就可能出售事项进行的商业磋商仍在进行中。该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就可能出售事项另行刊发公告。
同得仕于今年7月公布,其与潜在买方订立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该公司建议出售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升阳(海外)之全部股份。根据谅解备忘录,潜在买方已向由集团及潜在买方共同控制下的银行账户支付可退还诚意金1000万人民币。
升阳(海外)持有一座名为“同得仕大厦”的工业大厦,位于中国深圳福田区北环路市政二号路,该工业大厦乃建于工业用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1,033平方米,占地面积约为4,319.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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