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高雅光学(00907-HK)公布,于2019年9月11日,该公司收到一份由律师代表债权人发出之函件,声称该债权人于2019年6月4日根据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 》第327条向该公司送达一份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该公司支付1041万港元。由于该公司未能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后3周内偿还债务,该债权人可对该公司展开清盘程序,而无须另行发出通知。该公司正考虑就此寻求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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