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大昌微线集团(00567-HK)公布,于2019年9月17日,该集团收到法国兴业银行新加坡分行(原告)发出的经修订传票,内容有关两间全资附属公司 Pacific Dragon (Hong Kong) Energy Limited 及大昌微线新增成为香港高等法院诉讼的其他被告人,诉讼原来的被告人计有(其中包括)张丽娜(前董事兼前股东)及Inter-Pacific Petroleum Pte Ltd 。
根据传票,原告向 Inter-Pacific Petroleum 就(其中包括)Inter-Pacific Petroleum获授予于今年8月28日未偿还为数8984.925697万美元的若干贸易融资额度的违约金提出索赔。
就传票而言,原告已针对(其中包括)Pacific Dragon及大昌微线获得禁制令,据此,Pacific Dragon不得出售或处置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支付予其银行账户为数24,963,178.64美元的款项及其最高与之等值的任何资产(不论资产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及大昌微线不得出售或处置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支付予其银行账户为数6,652,507.63美元的款项及其最高与之等值的任何资产(不论资产位于香港境内或境外)。
按照禁制令的条款,禁制令直至及包括2019年9月20日(即有关禁制令下次重新聆讯的日期)前将一直生效。
该公司现正就诉讼征询法律意见,并评估诉讼对该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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