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融信中国(03301-HK)公布,该公司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9月23日与包括Rongda Company Limited及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融泰有限公司并为原担保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友银行有限公司作为授权牵头安排行;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作为协调人、代理及抵押受托人订立融资协议,据此,原贷款人已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为8.155亿港元的双币种定期贷款融资,期限为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倘出现以下情况则构成违约事件:欧宗洪、其配偶及欧氏家族信托(为欧宗洪的儿子欧国飞作为委托人)成立、欧先生为保护人及TMF(Cayman) Ltd.为受托人的全权信托不再为借款人的单一最大股东;拥有借款人已发行股份至少51%;或维持对借款人的控制权;及欧先生不再留任或继续担任董事会主席。倘出现违约事件,贷款融资项下的承诺或会终止,且全部或部分贷款连同已产生的利息可能成为即时到期应付及/或全部或部分贷款可能成为须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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