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证监会向凯基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禁止该经纪行处置或处理在多个客户帐户内持有的若干资产。该等帐户是由一名涉嫌违反对某上市法团的责任的人士实益拥有。
凯基证券并非证监会今次的调查对象,并已就有关调查作出配合。限制通知书并不影响凯基证券的运作或它的其他客户。
限制通知书禁止凯基证券在未取得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辅助、怂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处置或处理有关帐户内的若干资产。若凯基证券接获任何上述指示,亦须通知证监会。
证监会即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在原讼法庭对该上市法团的管理团队(当中包括持有该等帐户的人士)展开民事法律程序,并将寻求法庭对该名人士颁布须向相关上市法团作出赔偿的命令。
证监会认为,在上述情况下,就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发出限制通知书以保存该等帐户内的资产是可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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