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裕田中国(00313-HK)公布,于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作为借款人、呈请人何大昭作为贷款人及王华作为担保人订立和解契据。
据此,订约各方已同意下列5项:
(1)于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结欠贷款人之总金额为108,873,782.82港元(和解金)。
(2)何大昭人已同意,倘该公司已履行于和解契据项下之所有还款义务,豁免和解金之部分利息200万元人民币(利息宽免),而该公司已同意分两次偿还和解金,即于和解契据日期向何大昭作出第一笔还款;及于2019年10月31日或之前就和解金余额(连同该公司产生之法律费用付款)作出第二笔(及最后一笔)还款。
(3)于该公司作出第一笔还款后,何大昭将与该公司合作并提供所有必要协助,以便该公司就原定于2019年10月23日进行之该呈请聆讯向法院申请押后至2019年10月31日或协定之任何其他较后日期。
(4)于该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或之前就和解金余额(连同该公司产生之法律费用付款)作出第二笔(及最后一笔)还款后,该公司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作出撤回该呈请之申请,且该呈请指称之未偿还金额将被视为悉数清偿及偿付。
(5)倘该公司未能履行其于和解契据项下之还款义务,则该公司保留继续进行该呈请、向该公司及王华申索偿还利息宽免以及因和解契据产生之所有损失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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