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银保监会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补充规定》要求,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汽车经销商、汽车销售服务商等机构不得经营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已开展的存量业务应当妥善结清;确有需要开展相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设立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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