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成都高速(01785-HK)公布,该公司近日收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关于优化调整成都绕城和成温邛高速公路政府统缴政策的批覆》(川交函[2019]633号),按文件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合法装载并安装使用ETC装置的成都籍车辆,行驶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及环内连接线和成温邛高速公路时,由成都市政府财政和成温邛沿线区(市)县政府财政统一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未安装使用ETC装置的车辆,不再享受成都市政府统缴政策,其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由车主承担。
目前,成都籍车辆通行成温邛高速公路产生的车辆通行费由沿线地方政府财政按照成都籍车辆交通流量对应车辆通行费的七折支付。同时,根据现有政策,安装ETC装置的车辆之通行费享受5%的折扣优惠。上一段所述的政策执行后,未安装ETC装置的成都籍车辆将恢复标准收费模式,即支付全额车辆通行费(由车主承担);但随着安装ETC装置的车辆逐渐增多,会有更多车主可享受上述政策优惠。经该该集团的初步分析和测算,综合考虑上述因素,预计该政策的实施对该集团的经营和业绩综合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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