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海信家电(00921-HK)公布,现有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现有金融服务协议及现有金融业务框架协议均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而预期于上述协议届满后,该集团将不时继续进行性质与根据各协议进行的交易相类似的交易。于2019年11月5日,该公司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业务框架协议。
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将由2020年1月1日或此协议获独立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生效,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建议上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拟进行的有关集团向海信集团、海信国际营销、海信电器及/或其各自的附属公司采购电器产品的交易受上限人民币33,360,000元(不含增值税)所规限。
倘若任何对关连交易的豁免被收回、撤销或失效且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拟进行的任何交易出现任何未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及/或深圳上市规则对关连交易的相关规定的情况,则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与该项交易有关的履行将告终止。倘根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拟进行的所有交易因上述原因终止,则协议将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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