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昌兴国际(00803-HK)公布,于2019年11月22日,该公司收到两份由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的传讯令状。
在该两份令状中之原告人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称为中国台湾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该公司之两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鼎成企业有限公司及昌盛物料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就垫付予彼等之银行融资分别申索以下金额:被告人鼎成企业有限公司,申索金额1.2,145,560美元之金额(即尚未偿还之到期本金及利息);2.本金额为2,065,000美元之利息(按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判决日期止每年360日之利率11.45%计算);及3.相关补偿及成本。昌盛物料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1.15,255,579.85美元之金额(即尚未偿还之到期本金及利息);2.本金额为8,415,748.11美元之利息(按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判决日期止每年360日之利率8.37%计算);3.本金额为6,400,000美元之利息(按自2019年11月21日起至判决日期止每年360日之利率11.35%计算);及4.相关补偿及成本。
该公司目前正寻求有关上述诉讼之法律意见。该公司董事认为,上述法律程序并不影响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正常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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