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金达控股(00528-HK)公布,于2019年11月29日,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浙江金元与金达创业订立买卖协议,浙江金元斥资5000万人民币(约5502.97万港元)收购位于浙江之该物业。
该物业包括位于中国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192号之该土地之土地使用权及该等楼宇。该土地之土地使用权年期为50年,直至2047年为止,其获准许用途为工业用途。该土地之总面积约为1.57万平方米。该土地建有2座员工宿舍及5座其他楼宇,总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
浙江金元目前之生产设施已使用超过15年。集团需要额外空间应付其业务发展及扩充。此外,集团正拟将其研发中心迁至中国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其计划该物业将用作为生产设施维修工场、仓库、研发中心及员工宿舍。
金达创业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任维明拥有71.64%权益。该公司之执行董事任维明、沈跃明、张鸿文及沈鸿为金达创业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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