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12月2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冻结了两年的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正式启动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合作区内家庭限购2套(包含商务公寓),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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