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鼎和矿业(00705-HK)未能向联交所提供调查所需资料及文件,违反了上市规则,谴责主席及现管理层。
上市委员会称,公司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2.12A(2)条;谴责现任主席王松岭、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范海娟及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法未有尽力促使公司遵守《上巿规则》及未有配合上市部的调查,违反其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联交所作出的声明及承诺所述的董事责任。
上市委员会进一步声明联交所认为相关董事继续留任将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指令公司或董事会在上市委员会就本个案作出裁决后一周内回覆询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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