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电国际电力(01071-HK)公布,根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国际)201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中国华电进一步避免与华电国际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公告》,华电国际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在2018年度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包括火电和水电)是否符合注入华电国际的条件进行了核查。
2018年底,中国华电控股的发电企业中,已投运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不包括中国华电控股的区域常规能源上市公司所在区域的相关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和业务,下同)包括: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包括青海、广西、北京、天津区域的资产)、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厂、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和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昌热电”)等15家企业或分支机构。
其中:中国华电已于2019年9月1日完成武昌热电注入华电国际。剔除武昌热电后,上述剩余14 家企业已经投运装机容量合计约4,465万千瓦,已核准在建装机容量约350万千瓦(核准在建容量来自相关核准文件,由于机组增容等原因,与投产时装机容量可能存在差异)。
中国华电按照资产注入条件对上述未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2018年度有关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正在对相关资产进行整理和完善,待满足相关条件后将适时注入华电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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