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能新能源(00958-HK)公布,中国华能近期注意到,中国华能在披露中国华能的一致行动人士持有之若干H股股份中存有无意的遗漏。于本公告日期,WLRChinaEnergyInfrastructureFundL.P.(CEIF)持有4,656,000股H股股份,占华能新能源全部已发行H股股份约0.09%及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04%。
CEIF为一家于开曼群岛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合伙制投资基金,主要目标是通过对能源基础设施及相关业务(如清洁及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技术、能源输送及服务)进行股本相关投资,以产生资本增值及回报。WLRChinaEnergyAssociates,Ltd.,一家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CEIF一般合伙人),是CEIF的一般合伙人,负责管理CEIF的业务经营。CEIF一般合伙人由HIWPrivateEquityInvestmentManagementLimited(合营公司)全资拥有;合营公司由中国华能子公司华能资本拥有50%权益及合营伙伴拥有50%权益。CEIF的投资及权益乃为投资CEIF的有限责任合伙人根据其合伙权益按比例持有。华能资本已推荐CEIF投资委员会的四名成员之一,该委员会经一致批准后为CEIF作出所有投资决策。CEIF为中国华能的一致行动人士。
CEIF所拥有的H股股份受H股收购要约限制,惟将不会于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参与投票表决。除华能1号基金、CEIF及里昂集团成员的股权外,中国华能或其一致行动人士概无合法或实益拥有任何H股股份。华能1号基金持有的33,268,000股H股股份、CEIF持有的4,656,000股H股股份及里昂集团成员持有的904,000股H股股份将不被视为就综合文件中“里昂证券函件”中“H股收购要约的条件”所载条件(c)而言的由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H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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