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常茂生物(00954-HK)公布,考虑到公司对于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公司内资股和外资股全面流通的目标,董事会已批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文件,向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提交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申请。于公告日期,公司尚未厘定建议发行A股方案,亦未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他任何地方的监管机构申请批准建议发行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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