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南方航空(01055-HK)公布,该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12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需要,该公司已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于2019年12月27日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瑞银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指派王珏先生、龙海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8月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覆》(证监许可[2018]1235 号)的核准,非公开发行 1,578,073,089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聘请瑞银证券,担任2018年非公开发行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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