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公布,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为中联航、东方飞培和东航技术等三家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
近年来,随着该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中联航转型低成本航空公司,以及东航技术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推进保障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型,各下属子公司资本性支出增加。基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水平及债务偿还能力已有充分的了解,确认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由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下属子公司的资信能力,在降低融资成本的同时获得满足其生产经营及改革转型所需的融资以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该公司整体经营水平。
综上,董事会同意该公司自决议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之期限内,为中联航、东方飞培和东航技术等三家全资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若主债务为外币,按担保提供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算;担保期限与被担保方主债务的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0年;具体实施授权该公司总经理负责,实施情况报董事会备案。
截止本公告日,该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包括新元5亿元(为新元债担保)、韩元3000亿元(为韩元债担保)、人民币22亿元,合计折合人民币约65.27亿元。上述金额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且该公司未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