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飞克国际(01998-HK)公布,诚如该等公告所载,联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已于2019年7月4日开始,并于2020年1月3日届满,而公司应于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前至少十个营业日 (即2019年12月17日)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以处理复牌条件。于2019年12月17日,公司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以便恢复公司的股份买卖。截止2020年1月3日,联交所正在审阅新复牌建议。
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向股东及公司潜在投资者就公司之新复牌建议及上市状况提供更新资料。
因应公司要求,股份已自2014年3月31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以及完全达成复牌条件及联交所可能施加之其他进一步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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