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绿科科技国际(00195-HK)公布,有关传票于2020年1月3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进行过堂聆讯。
经各方同意,该传票押后至2002年1月22日再作实质性辩论。于过堂聆讯上,该公司承诺不会于聆讯日期或以前进行实质性辩论(即2020年1月22日或以前):(a)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完成拟议收购事项;及(b)采取任何步骤(无论直接或间接),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向卖方或其他方履行、继续进行及/或实施有关该公司股份之拟议配发或发行,及/或作出任何与此有关的其他行为。
除非高等法院另有颁布指示或命令,该公司将不受限制地处理或进行承诺中未订明的任何其他事项,包括对拟议收购事项进行尽职调查。该公司将在适当时候以刊发公告的方式将任何进一步重要发展情况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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