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政协报讯,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表示:“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场、信息场、名利场,但归根结底是一个法治市场,法治兴则市场兴。事变则法移,这轮证券法的修订从2014年启动,5年多时间,资本市场经历了起起伏伏的事情,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直击长期以来市场发展的难点痛点,使这部法律大修得以大功告成。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朝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迈进的重要阶段,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最大制度红利,必将为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揭开了新的篇章。”
“注册制不是登记备案制,股票发行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但它与核准制存有重要区别,在审核理念、文化和方式上都有很大不同,它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审核机制。注册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它的巧妙之处在于既能较好地解决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又可以规范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从根本上改变了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调节奏、控规模、管价格的范式,避免监管部门的过度干预,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肖钢这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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