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上海电气(02727-HK)公布,有关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电气总公司)拟以所持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转股、送股和现金分红,不包括增发、配股及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前已经产生并应当归属于电气总公司的现金分红等)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收到电气总公司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51号)。电气总公司可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电气总公司将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
电气总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开立本次可交换债券质押专用证券帐户的申请文件,并拟于质押专户开立后将持有的不超过11.2亿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39%)自其证券帐户划入质押专户以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