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益华控股(02213-HK)公布,于2020年1月22日,萧曼平女士及王颀先生已经被罢免执行董事之职务;而毛丹先生已经被罢免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职务。于罢免后,萧曼平女士亦不再为授权代表,而谢永钥先生已经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即时生效。于2020年1月22日,董事会收到廖锡尧博士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辞任函件。辞任于2020年1月22日已经生效。
罢免的理由为该公司收到陈健仁先生、范新培先生、梁维君先生、魏超灵先生、谢永钥先生、邓志鹏先生、陈达仁先生、黄国伟先生、曾志艺先生、唐仪先生、庄宁先生及黄健航先生(统称为余下董事)之书面通知(其已经送达各被罢免董事及廖博士),以根据细则第105(h)条罢免彼等之董事职务,自2020年1月22日起生效。诚如余下董事所告知,彼等认为,(i)被罢免董事及廖博士之管理风格及理念与余下董事存在重大差异;及(ii)被罢免董事及廖博士未能与余下董事合作,适时为监管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及就其所提出之查询作出回覆,而此对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造成困难。细则第105(h)条规定,董事须于以下情况离职∶由不少于四分之三人数(倘该人数并非整数,则以最接近之较小整数为准)当时在职的董事(包括该名董事)以书面通知该董事被免职。因此,被罢免董事已被免职,自2020年1月22日起生效。余下董事认为,罢免被罢免董事及辞任将不会对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营运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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