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有需要,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以取消;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外管局在网页上刊登的新闻稿说,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对于境内外因支持抗疫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经常项目外汇结算帐户,便捷办理资金入帐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帐户的要求。
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事后抽查。疫情防控确有需要,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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