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森美控股(00756-HK)公布,由于认购完成需要更多时间,该公司向控股股东吴绍豪与个别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及认股权的建议需时达成认购协议。于2020年1月31日,控股股东与该公司订立第三份补充认购协议,以延长认购最后期限至2020年3月31日或控股股东与该公司以书面协定的较后日期。
森美控股于2019年7月31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与控股股东吴绍豪订立认购协议;及与个别人士就认购债券、可换股债券及认股权证订立认股权证认购协议。公司拟将发行债券及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合共1.8亿元用作偿还贷款融资及银行贷款产生的未偿还负债。
根据认购协议,公司向控股股东发行本金额为1.06亿元的债券(息率按未偿还金额2.28%的年利率计算)、以及总额为7,400万元的可换股债券(息率按未偿还金额2.28%的年利率计算),均为期三年。可换股债券于全面转换后,可按每股兑换股份0.187港元的换股价转换成3.95亿股兑换股份,占扩大后股本的19.7%。
此外,公司将按每份认股权证0.04港元的认股权证认购价分别有条件授予控股股东及个别人士1.48亿份及1.21亿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按0.157港元的认股权证行使价认购一股认股权证股份。
公司拟将发行认股权证所得款项合共1,080万元用作偿付结欠其他债权人的部分未偿还利息。假设全面行使随附认股权证的认购权,将筹得所得款项4,230万港元。公司相信所得款项将使集团能够改善其财务状况。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