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于2017年10月3日起停牌的光汇石油(00933-HK)公布法证审查的主要发现,主要观察及结论在审查时,罗申美已从该集团现有管理层索取可提供的资料,以达致在法证报告中所论述的调查发现及观察所得。尽管如此,由于在法证报告内陈述的各种限制,罗申美相信该等调查发现及观察所得并无引致关于涉事交易的任何最终决定及/或评论。
首先,尽管罗申美已了解到该集团设有多个能干和熟练的团队,并且具备合适的企业管治(包括职能分工),以确保贸易业务的信贷风险受到监控,但罗申美只能够取得非常有限的资料来用作引证该公司已就有问题的涉事客户进行任何信贷评估或设定有关程序,而且最相关的资料(即罗申美于审查时成功检获的相关信贷申请表)仅于涉事客户违约事件出现后,于二零一七年九月才产生。
罗申美并没有找到资料来引证管理层表示涉事客户与财力雄厚的实体有关联的说法,但亦没有资料可否定此说法。此说法并不确立有关基准及/或任何合适的考虑因素,使本公司可据此向涉事客户提供巨额信贷。其次,罗申美亦注意到SZBO涉及多项背对背交易,并在BOPS的采购交易中提供3%至10%的折扣,并直接转化为BOPS的利润。虽然BOPS所保留的利润在财政上对该集团有利,但SZBO给予的折扣似乎并非按公平基准商定。
管理层的解释是,SZBO仍可透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料量来赚取利润,且长远而言可透过提供其他服务来赚取其他利润。然而,罗申美不能确定该解释是否合理。此外,除SZBO外,罗申美注意到涉事客户亦涉及背对背交易,其中包括有关方无利可图或只从中赚取微薄利润的“结构化交易”。考虑到除“结构化交易”外,该等交易涉及实物现货交易,故交易对手如果在交易链中未能找到下一个买家,可能需要接收有关货品。该等交易对手未必值得冒险参与该等交易。这情况所引发的另一问题是,结构化交易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因可能预先安排或预先配对而同时间进行或商定。倘并非预先安排,交易对手应可自由地寻找交易链中的下一个买家,因此有关交易未必会导致循环交易。倘有关交易是犹如按计划或预先安排般同时间进行,罗申美在法证审查中找到若干线索,可显示该集团或SZBO集团曾设法(或最低限度已知悉)让交易对手订立交易。
由于该集团自二零一八年起已终止或大幅地削减其贸易业务,且BOPS大部份管理人员已辞联,故现有管理层表示不知情,但指出这情况不可能发生,而根据现时可得资料,罗申美无法在现阶段确定事实或达致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已采取或将采取的补救行动BOPS的业务营运经已终止。鉴于以上问题,加上恢复股份买卖可为股东带来最佳回报,故董事会认为,透过出售该公司于BOPS的权益,从而将该集团与BOPS划清界线,属最合适之举并符合股东之利益。于BOPS建议出售后,余下该集团将主要包括上游石油及燃气生产业务,其业务模式与BOPS的石油/燃气贸易业务(余下集团余下集团余下集团余下集团)有所不同。
该公司已委聘罗申美顾问为内部监控顾问,以审阅该集团现行内部政策及程序和识别任何内部监控缺失,并就该公司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提供建议,使该公司可针对余下该集团加强内部监控效能和防止再次出现同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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