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奥园(03883-HK)公布,本周二某社交媒体平台刊登一份由匿名人士发表的沽空报告。董事会谨此澄清该报告中的指控属失实。关于非控股权益方面,该公司管理层相信去年及未来两年随着交付的高峰,非控股股东的收益体现将更明显。
该沽空报告所引用的合同销售数据为合同签约含税金额,而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上物业开发结转收入数据为不含税净销售额,两者存在差异,不能直接比较。目前该公司国内相关的物业销售增值税率为9%。
至于回款金额,根据该公司的资料,该集团的项目从合同销售到交付结转一般需一年半至两年,过去几年的物业开发结转收入亦一直反映此趋势。该公司的现金回款率一直保持约80% ,由2017年末至2019年中期结转收入后的物业开发应收款余额分别仅为人民币2.77亿元、人民币4.42亿元、人民币5.14亿元,占该集团当期物业开发结转收入比例仅1.5%、1.5%、2.3%,上述已清楚反映该集团的所有合同销售均有实质的回款。
沽空报告称,奥园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将数百亿借款通过信托和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等关联方,注入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中;隐瞒和低报归属少数股东利润,虚报合约销售和回款金额;违规引入信托贷款,并利用旗下金融平台为母公司项目融资。
奥园回应指,广州奥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集团旗下市场化运营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据该公司所深知、尽悉及所信,并已作出一切合理查询:(a)所有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运营均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行业规范操作;(b)奥园基金发行的所有股权类基金产品均按照要求在托管机构托管/监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中有部分产品涉及奥园旗下项目,该等交易事项均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投资人充分披露,项目根据相关基金文件条款进行清算及退出,所有产品均为无固定回报股权类产品;及(c)该报告所述的奥园基金发行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实际发行方为项目公司,奥园基金为服务方,且产品均在各地方政府交易所备案登记,属合法合规产品;而所有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均已列入项目公司债务,包含在该公司有息债务余额内,并非非控股权益。
匿名人士的做空报告可能旨在蓄意打击对该公司及其管理层的信心并损害该公司的声誉。因此,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阅读及使用该报告中的信息时须份外审慎,且留意该公司公告及该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栏的相关讯息。该公司正向其法律顾问作出谘询并保留对该报告作者机构及/或对相关指控负责的人士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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