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61度(01361-HK)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公司录得股东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4.32亿元,同比增长42.39%。每股盈利人民币20.9分;派息1.5港仙。
收入约为人民币56.31亿元,同比增长8.57%。其中,童装业务及分类为其他(即鞋底销售)的业务分别贡献总收益的17.7%及1.5%。余下的80.8%收益主要由361º核心品牌产品、361º国际及电子商务业务所贡献。
期内,361º核心产品(即鞋类、服装及配饰)的销售均呈现上升趋势,分别按年增长7.9%、3.0%及31.8%。于回顾年度,所有2019年的春季、夏季及秋季产品已交付且确认收益。因2019年年底冬季相对回暖的缘故,若干冬季产品已于2020年年初交付。
去年,集团推出了物流管理优化方案,得到分销商及其授权零售商双方非常正面的反馈。该方案与知名电商平台公司合作,帮助缩短分销商向其零售商交付订单的时间,藉此缩短了回应市场需求的时间,从而令公司能更好管理销售渠道存货水平。
于回顾年度,鞋类销售占总收益的比例由42.7%轻微调至42.4%,而服装销售按年由38.5%轻微降低至36.6%。鞋类产品依然为集团所有361º核心品牌产品中最强劲的主要发展动力。
就361º国际业务而言,收益增加41.4%至人民币1.32亿元(2018年:人民币9330万元),占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总收益之2.3%。
361º童装的收益按年大幅增加22.4%至人民币9.99亿元(2018年:人民币8.16亿元),占集团于回顾年度之收益的17.7%。该增长主要是由于销量增加22.0%及平均批发售价按年稍微增加0.3%。与361º核心品牌不同,361º童装业务的增长驱动力主要为服装产品,而非鞋类产品。
集团拥有80%权益的电子商务业务的网上专供品销量收益增加23.9%至人民币9.16亿元(2018年:人民币7.39亿元),占回顾年度总收益约16.3%。集团坚信电子商务业务将会持续带来贡献并将一直保持上升趋势。
于2019年12月31日,集团共开设5,519间361º核心品牌门店,其中约72.5%为独立街铺。未来,集团鼓励分销商及授权零售商在关闭较小门店以精简零售门店的同时,在商场及百货店等地方开设规模更大的门店。于2019年12月31日,按区域划分,约75.3%的门店位于中国三线及三线以下城市,而6.6%及18.1%的门店分别位于中国一线及二线城市。未来,集团将继续专注提升门店效益及零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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