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江南集团(01366-HK)公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预期将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约人民币1.82亿元增加约102.2%。
拥有人应占溢利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i)营业额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135.25亿元增加,继而推动回顾年度的毛利增加;
(ii)其他收益(亏损)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亏损约人民币1.91亿元转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收益,乃主要因为回顾年度并没有产生存货撇减及有关商誉之减值亏损(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约为人民币1.13亿元及人民币5483.1万元);及
(iii)行政开支及财务费用同比2018年分别下降(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约为人民币2.95亿元及人民币3.19亿元),惟部分被于回顾年度内销售及经销费用增加(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约人民币3.4亿元)抵销了部份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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