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资本邦讯,*ST天圣(002872.SZ)发布公告称,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保障中小投资者切实利益,经各方协商,控股股东刘群拟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其所侵占和挪用的剩余未归还资金共计约1.21亿元。因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判决结果调整归还金额。
据悉,*ST天圣控股股东刘群于2019年5月因涉嫌职务侵占资金、挪用资金等罪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侵占的资金9182.49万元,被告人李洪对其中435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被告人王海燕对其中6145.40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挪用的资金3325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被告人李洪对其中260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160万元已归还)。
上述刘群侵占和挪用公司的资金共计12507.49万元,减去已归还360万元,剩余未归还资金共计1.21亿元。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与刘群、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约定:由刘群以现金方式向公司偿还2920.49万元;长龙实业将其持有的部分房产及土地,以及持有的重庆新生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重庆兴隆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速动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等非现金资产代刘群向公司偿还剩余金额。
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上述非现金资产的合计评估价值为9229.30万元。在参考评估价值的基础上,上述非现金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9227.00万元。这样,加上刘群现金偿还的2920.49万元,正好等于其所侵占和挪用的上市公司资金1.21亿元。
*ST天圣表示,本次交易利于尽快挽回公司损失,消除控股股东涉嫌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罪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2920.49万元的现金流和评估价值为9227.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及股权,对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加资产收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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