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华侨城(亚洲)(03366-HK)公布,公司董事董事会决议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与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就有关华侨城融资租赁向华侨城集团提供融资租赁及保理服务订立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金融服务之最大交易金额共计为10亿元人民币;融资租赁及保理框架协议之期限:自公司独立股东批准之日起为期一年。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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