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香港交易所旗下联交所,4月29日刊发有关未有收益生物科技公司的新指引材料,为准发行人及市场提供更清晰的上市及披露规定。新指引包括就生物科技公司应考虑在上市文件中加强披露的内容提供详细指引,例如其生物科技产品的竞争形势及目标市场、与主管当局通讯等等。
研发核心产品:加入有关以下方面的例子:(a)生物科技公司如何展示外购许可技术或购自第三方的核心产品的研发进度;及(b)已经在特定市场上用作特定适应症的经商业化生物科技产品,在何种情况下可当作核心产品。
所得款项用途:对于开发医疗器材的生物科技公司,可考虑其业务计划及开发中产品的开发阶段,予其弹性使可符合“上市集资主要作研发用途,以将核心产品推出市场”的规定。
至今共有16家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上市,合共集资396.8亿港元。新上市制度也向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创新公司打开香港上市的大门。
另外,联交所今天亦更新了一份有关简化股本证券新上市申请之上市文件的指引信: 就因上市时转换可转换金融工具而令净负债转为净资产的情况提供披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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