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恒鼎实业(01398-HK)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全年业绩,获中汇安达认可及经该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集团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1.945亿元(单位下同),同比增长11.41%。股东应占亏损约2.537亿元,同比减少38.64%。每股亏损12.4分;不派息。
业绩报告中刊登了独立核数师报告摘要,以下全文:
为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的独立核数师报告的摘要。不发表意见我们对 贵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不发表意见。由于我们报告中不发表意见之基础一节内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并未能够取得充足适当的审核凭据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之审核意见提供基准。
在所有其他方面,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不发表意见之基础1.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减值亏损我们并无获提供充分证据以令我们本身信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分别约人民币8,314,523,000元及人民币8,202,418,000元的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值及披露规定。
2. 于一家合资企业之权益及应占一家合资企业之亏损我们并无获提供充分证据以令我们本身信纳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内于一家合资企业之权益的估值分别约为人民币1,487,561,000元及人民币1,558,062,000元,且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尚未接获充分证据,以确定应占一家合资公司之亏损约人民币70,501,000元及人民币14,740,000元是否已分别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之前截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妥为列账。对上文数字作出的任何调整可能对截至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表现以及于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及综合财务报表之相关披露造成重大因果影响。
3. 持续经营我们谨请垂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当中提及 贵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亏损人民币269,282,000元及 贵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净额为人民币9,369,389,000元。该等状况显示存在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质疑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有效性乃取决于(i)成功完成各项债务重组措施及(ii)若干措施改善其财务状况以提供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的成功结果。由于 贵集团未能完成各项债务重组措施及未能改善其财务状况以提供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包括任何有关调整。我们认为,重大不确定因素已于综合财务报表作出充分披露。然而,鉴于(i)成功完成各项债务重组措施及(ii)若干措施改善其财务状况以提供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的成功结果之不确定因素,因此,我们不就有关持续经营基准之重大不确定因素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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