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叁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新叁板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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