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福莱特玻璃(06865-HK)公布,于2020年6月12日,董事会已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股东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类别股东大会上批准。董事会将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二次类别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的A股每股面值为0.25元(人民币.下同),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本公司A股总股本为15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A股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5亿万股,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档为准。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将用于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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