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在过去半年,香港金融市场大幅波动,恒指四度收跌逾1000点。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建议政府“防患未然”,暂缓2%自由增购率权限制,暂缓安排需维持至少9至12个月,令大股东不论因为个人增持或公司回购导致股份注销而令持股量上升2%,都不必提出全面收购。
建议还包括:在暂缓限制期内,维持所有披露要求,甚至可以收紧披露要求,令市场充分掌握大股东的行动;引入措施防止大股东利用暂缓限制而交易获利;危机稳定后,重新引入2%自由增购权限制。
《公司收购、合并守则》在1975年制订,并在1981年限制持股量介乎30%至50%之间的上市公司股东,每12个月只可以增持旗下公司股份不多于3%,否则会触发全面收购,数月后限制改为5%。证监会在2001年将“自由增购权率”由5%将至2%,并一直沿用至今。
香港上市公司商会曾在2008年提出过修改“自由增购权率”的建议,但是被证监会拒绝。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主席黄桂林表示,由于现实情况较2008年时改变,于是再次提出建议。他说,全球疫情持续、《国安法》立法、美国大选、中美贸易紧张等不可控因素,令过去半年香港金融市场大幅波动、本地失业率高企,暂缓2%自由增购权的限制措施此时应该作为一个“工具”,放在工具箱里防范于未然。
黄桂林续指,暂缓2%自由增购权限制对香港社会和大股东增持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有利,放宽限制是针对全港上市公司,并不是针对个别股东提出。该措施有以下好处:大股东增持股票,有助稳定公司股价;有利减低整体市场波动;缓和投资者忧虑及减少恐慌;有助市场提升对香港的信心;增强透明度。他又称,此项措施令股份价格企稳、市场情绪改善亦有利于小股东利益。
A: 例如超过6个月或者12个月不准大股东卖出这些股票的期权,不可以短期炒卖。
A:这个提议是针对全港上市公司,不是针对个别特定家族。你提出用其他特别的办法可以做到,但是申请的过程会涉及很多人力、物力,如果只是一、两间公司实行,未必能发到全香港民间的力量去支持香港经济,相信放宽限制措施力量会更大。
A: 目前暂时没有和香港政府机构沟通,但是以往和政府有接触,之后会将建议提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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