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未阻中国对外开放脚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昨日发布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压减外资准入限制,涉及服务业、制造业和农业等领域,兑现扩大开放承诺。新版负面清单将于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资进入金融业的准入限制全部取消,商用车制造、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等领域外商投资限制也将放宽或取消。
这是中国政府连续第四年压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两份负面清单均较2019年版有所压减,其中全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压减比例为17.5%,有2条部分开放;自贸试验区外资负面清单由37条减至30条,压减比例为18.9%,有1条部分开放。
迎金融业全面开放元年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总的方向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在扩大开放的同时维护国家安全。
全国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农业等领域均推出新的开放措施,其中金融业准入限制全部消失。这是因为金融业对外资的所有股比限制按照既定的开放时间表已全部被取消,条目不再出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评价,这使得2020年被称为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元年,不仅在股比限制方面实现全部开放,中国还正在全面取消相关业务限制,让外资金融机构实现“准入也准营”。
允独资设学制类职教机构
部分自然垄断行业的外资准入开始松动。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的规定。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限制也被取消。
汽车业开放扩大到商用车制造领域,取消商用车股比限制,并制定开放时间表,最晚2022年取消乘用车的股比限制。农业领域,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在全国开放措施基础上,自贸试验区继续先行先试,涉及医药和教育两大行业,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2020年《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正式确立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统一列出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负面清单之外给予外商投资国民待遇。作为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出台的首版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资负面清单,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新增豁免条款,特定外商投资经批准可以不适用负面清单中相关规定。
推进制度型开放新格局
疫情下“外资撤离中国”论、“去中国化”论升温,全球化进程进入盘整期,预计今年将是全球跨国直接投资连续下降的第五年。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李大伟认为,此时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具有特别意义,彰显中国反对“逆全球化”、积极推动全球化、维护国际产业链稳定的立场。通过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业务许可、行业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等加速与国际规则接轨,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新格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则强调,压减负面清单,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对稳外资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外资进入新开放领域,更愿意长期留在中国拓展业务;另一方面,部分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协议控制问题的企业,随着负面清单不断压缩,原来通过变通方式进入的领域可以合法进入了,使得这些外资可以放下历史包袱,安心经营,进一步扩大投资。
外资准入扩大开放领域
金融领域:
◆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
◆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
◆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的规定
农业领域:
◆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
医药领域:
◆自贸区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中药饮片的规定
教育领域:
◆自贸区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学制类职业教育机构
来源:文汇报(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海岩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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