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暂时调整:1、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实行免担保政策;2、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企业经营国际客船、国际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审批权限,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3、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允许由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开展船舶入级检验;4、允许仅涉及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口的外籍邮轮运营多点挂靠航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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