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老干妈发布声明称,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00700-HK)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针对上述重大事件,我司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20年6月20日决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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