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东方电气(01072-HK)公布,东方重机已于2020年6月23日举行的2020年第四次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重机投入的国拨资金人民币13,107万元中人民币6,862.3037万元为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重机新增的注册资金,剩余的人民币6,244.6963万元为东方电气集团向东方重机新增的资本公积,由各股东方共同享有。截至2020年7月3日,公司、其他东方重机的股东及东方电气集团已完成签署增资协议书。在完成国拨资金转增项目后,公司及东方锅炉(公司附属公司)于东方重机的合计实际控制权益将由约64.7275%摊薄至约61.0860%,公司仍然拥有对东方重机的实际控制权,东方重机将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并于集团的财务报表内作为附属公司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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