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原则同意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区块链建设工作的函》,原则同意了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区域性股权市场参与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北京市金融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好区块链建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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