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指定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