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三生制药(01530-HK)公布,近期,公司与翁木子已进行讨论及各自澄清导致公司提出失实陈述诉讼及翁先生提出诽谤诉讼的误解。
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双方订立和解契据,据此,双方已同意(其中包括)(i)就有关该事项的所有法律诉讼达成和解,以全面及最终解决有关该事项的任何及所有现有及/或潜在纠纷;(ii)中止全部法律诉讼;及(iii)承诺各自不再就该事项采取、提出、作出任何进一步行动、投诉及任何诉讼。
今年3月,公司就可能委聘翁木子先生担任首席财务官与翁先生进行讨论。鉴于翁先生所作的失实陈述并由其所致,公司就据称可能委聘翁先生担任首席财务官发出该函件。公司已通知翁先生,该函件失效且无效,及翁先生已根据该函件向公司提出索求,而公司认为有关索求并不合理。
经考虑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已于2020年3月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传讯令状。如令状所载,公司对翁先生提出的申索包括(其中包括)下列内容:
1. 声明该函件并不等同于有效要约;概无可获接纳的有效要约;该函件指称的任何要约未获有效接纳;及/或公司与翁先生之间并无具约束力的合约。
2. 声明公司与翁先生之间的任何合约已获撤销。
3. 基于翁先生的失实陈述而对翁先生提出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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