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方案指出,以下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具体包括: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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