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其中包含强化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试行企业“休眠”制度等具有重大突破的利商措施。允许商事主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申请“休眠”,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最长可达1年的“休眠期”为有需求的企业减轻经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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